目录 1、主要职责及内设机构2、2020年主要工作任务3、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及说明4、2020年部门预算表5、名词解释6、2019年末地方政府债券使用情况说明一、主要职责及内设机构(一)主要职责原市城管局于2010年8月成立,为市政府工作部门,2019年3月,根据中发〔2015〕37号、鄂发〔2016〕38号文件精神,在原市城管局基础上整合园林绿化等相关职能,成立荆门市城市管理执...
目录 1、主要职责及内设机构2、2020年主要工作任务3、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及说明4、2020年部门预算表5、名词解释6、2019年末地方政府债券使用情况说明一、主要职责及内设机构(一)主要职责原市城管局于2010年8月成立,为市政府工作部门,2019年3月,根据中发〔2015〕37号、鄂发〔2016〕38号文件精神,在原市城管局基础上整合园林绿化等相关职能,成立荆门市城市管理执...
原市城管局于2010年8月成立,为市政府工作部门,2019年3月,根据中发〔2015〕37号、鄂发〔2016〕38号文件精神,在原市城管局基础上整合园林绿化等相关职能,成立荆门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城管委),机构级别正处级,为一级预算单位。主要负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城市管理和执法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组织起草有关城市管理和执法方面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和规范性文件。
2.组织编制全市城市管理和执法工作规划、标准和规范,并组织实施;组织编制并实施中心城区市容景观、环境卫生、园林绿化等专项规划和行业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
3.负责统筹、协调、监督、考核城市管理工作,承担市城市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4.负责中心城区大型户外广告设置监管,承担中心城区政府投资建设的楼宇建筑亮化设施维护管理,指导协调和检查验收全市市容环境美好示范路创建。
5.负责中心城区建筑垃圾处置的行业管理,以及建筑垃圾运输企业和环卫企业资质管理。
6.监督实施中心城区生活垃圾、餐厨垃圾等废弃物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工作,负责指导全市生活垃圾处理和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承担市静脉产业园运行监督管理。
7.承担中心城区3万平方米以上公园、广场的日常维护管理;组织实施中心城区义务植树;开展园林绿化项目科研及推广应用;保护管理城市规划区古树名木;负责社会绿化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参与城市绿化建设项目设计的具体方案的审定、项目监督管理和竣工验收。
8.负责中心城区停车设施运行管理和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共享自行车)监督管理。
9.负责中心城区跨区域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指挥调度和重大案件查处;按照“成熟一项、承接一项”的原则,组织并且开展中心城区城市管理方面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
11.负责市级智慧城管平台的建设、维护、运行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全市智慧城管工作。
15.有关职责。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负责的行政审批职责划入市行政审批局,监管职责仍由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承担。(二)内设机构
市城管委机关内设四科一室,分别为办公室、综合科、市容管理科、法制科、人事科;委下属事业单位9个,分别为:市园林绿化服务中心、市环境卫生管理局、市城管执法督察支队、市数字化城管信息中心、市中心城区违法建设治理督查处、市市容景观管理处、市固态废料处置管理中心、市城市公园管理处、市园林科研所。
(一)着力打造干净城市。切实抓好疫情防控,落实城市环境整改治理各项任务;巩固中心城区环卫市场化改革成果,开展“以克论净”监督考评,全方面推进环卫精细化作业;督导建成3座进城车辆冲洗站,持续推进道路扬尘治理,进一步提升城市环境卫生质量。
(二)高标准建设静脉产业园。协调服务项目一期建成投产,促推中心城区建筑垃圾、餐厨垃圾、市政污泥尽快实现无害化资源化处理;加强统筹调度,基本建成生活垃圾焚烧处置项目;协调抓好垃圾处理场环保问题整改,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县(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5%以上。
(三)深入推动餐饮油烟专项治理。聚焦餐饮油烟污染问题,建立健全“两台账、一清单”(油烟净化设施安装台账、维护台账、监管清单)管理机制,精准施策,力争中心城区3灶头以上餐饮单位基本实现达标排放。
(四)强力开展市容市貌综合整治。充分的发挥创城环境整改治理组牵头作用,开展建筑外立面清洁、违规占道、市容“十乱”(乱贴乱画、乱堆乱倒、乱拉乱挂、乱搭乱建、乱停乱放)综合治理,规范户外广告管理,抓好楼宇景观亮化设施维护,年内争创1条以上省级市容环境美好示范路。
(五)扎实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全面落实《荆门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年内实现中心城区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全覆盖,建成垃圾分类示范社区10个,协调指导各县市区建设一批垃圾分类示范点(片)。
(六)深化城市“厕所革命”。深入推动厕所“四个一批”工程(新建一批、改造一批、提升一批、开放一批),全市建改城市公厕26座,持续推进社会公厕免费开放,提升城市公厕管理品味。
(七)着力提升园林绿化品质。严格实施城市绿线管控,制定行道树专项规划,加强植绿补绿;推进城市公园广场小微水体治理,健全长效管护机制;举办荆门市第26届菊花展,协调服务园博园项目加快建设。
(八)加快建设智慧城管中心。推进智慧城管中心项目建设,加快构建感知、分析、服务、指挥、监察“五位一体”格局;完善12319城管热线服务平台,健全数字化城管案件派遣办理机制,保证案件处置率90%以上。知、分析、服务、指挥、监察“五位一体”格局;完善12319城管热线服务平台,健全数字化城管案件派遣办理机制,保证案件处置率90%以上。
(九)强力推进控违拆违。织密市、区、街道(镇)、社区(村)四级违建管控网络,即查即处新增违建;督导各区消化存量违建。
(十)着力打造法治城管。深入开展“两严”(严格规范城管执法行为、严肃执法纪律)专项活动,扎实推进“强基础、转作风、树形象”专项行动;聚焦渣土运输抛撒、道路地桩地锁等城市顽疾,强力开展执法监管;健全完善城管法规制度体系,逐步的提升法治建设水平。
2020年,市城管委(部门)预算总收入13938.88万元,总支出13938.88万元,全年收支平衡。
预算总收入13938.8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754.97万元,上级转移支付14.91万元,财政金库收入169万元。全年预算收入较2019年5703.37万元增加 8235.51万元,增幅144.40%。
(2)公务接待费预算11万元,比2019年15.6万元减少4.6万元,降幅29.49%。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78.5万元,比2019年33.9万元增加44.6万元,增幅131.56%。其中:公车车辆购置费0元,与2019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8.5万元,比2019年33.9万元增加44.6万元,增幅131.56%。
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支出94.5万元,比2019年49.5万元增加45万元,增幅90.91%。原因主要在于一是计划了一次国外先进城市治理经验的学习与交流,二是机构改革后,新增了三个单位。
财政拨款安排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58.08万元,比2019年48.18万元。增加9.9万元,增幅20.55%。原因为机构改革后,人员增加。
财政拨款安排政府采购经费预算支出2295.73万元,其中,货物类411.23万元,工程类260万元,服务类1,624.5万元,比2019年1123.13万元增加1172.6万元,增幅104.4%。原因为是机构改革后,新增三个单位。
截止2019年12月底,本部门房屋价值2603.59万元;面积23821.96平方米,车辆价值798.33万元,固定资产2193.9万元,非货币性资产136.28万元。
2020年,本级预算安排市城管委全部门专项支出9176万元,最重要的包含城管考核、城管运行、打造干净城市、城管支队工作经费、控违办专项、数字化中心运行经费、线路扩容、智慧城管中心建设及设备更新项目、网格化社会管理和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统运行和设备维保服务、景观照明运行维护费和电费、垃圾处置运行、静脉产业园管护专项、2020年中心城区集中义务植树、“护林防火、义务植树、古树名木管护”、广场游园管护,“城市公园广场设施维修、绿化补植等”、苗圃花卉培育及管护、南片区公园、义务植树绿地管护等项目。根据市级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办法的规定,结合本部门职责和事业发展要求,对预算安排的所有项目都设定了绩效目标。设定的绩效目标能清晰反映项目资金的预期产出和效果,并以相应的绩效指标予以细化、量化。在项目预算执行中,我委将按照绩效目标开展绩效监控和绩效自评,确保项目资金运作状况良好,实现预期绩效目标。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指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6、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7、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含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9、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
1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