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人在南部射杀鸟禽触刑归案

栏目: 产品展示 发布时间: 2025-02-12 05:50:55

  11月1日晚,刘某某伙同他人在盘龙镇玉龙山村及周边区域射杀鸟禽,盘龙派出所及时出动将4名嫌疑人抓获归案。

  民警在现场抄获滑膛弹弓、钢珠、热成像仪、红外线瞄准镜等作案东西,民警还在现场邻近发现数只被嫌疑犯射杀的飞鸟。

  经判定,被嫌疑人射杀的飞鸟为珠颈斑鸠。根据有关法令和法规,珠颈斑鸠为国家二级野生维护动物,嫌疑犯运用的滑膛弹弓归于国家制止运用的弹弓类猎捕东西。

  到案后,刘某某等人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4名作案人员涉嫌不合法打猎罪,南部警方依法对其采纳刑事强制措施,该案还在进一步处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