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全省上下认真贯彻落实习生态文明思想,以建设高颜值美丽福建为目标,以满足人民群众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绿化为民、绿化惠民,大力实施“三个百千”绿化美化行动,
下一阶段,我局将持续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结合我省实际,认真研究吸收贵党的宝贵建议,从良种选育应用、优化树种结构、推进森林康养、推动林业产业高质量发展等方面,精准提升森林质量,增强森林生态功能。
(一)大力推进珍贵树种和乡土阔叶树种种子基地建设。当前,全省建成珍贵树种和乡土阔叶树种良种基地3.27万亩、采种基地3.27万亩,涵盖木荷、红锥、闽楠、青冈、米槠等73个树种,面积占基地总面积的44.4%,极大的提升乡土阔叶树种比重,优化种子基地结构。福建柏、柳杉、枫香、木荷、油茶等树种已经建立国家重点或省重点林木良种基地,选育水平进一步提升,其中福建柏、柳杉种子园建设已率先步入第二代、现有面积334亩。为进一步巩固建设成果,2020年我省申报了油茶和无患子国家林木种质资源库,“十四五”期间还将确定10处珍贵或乡土阔叶树种省级重点种子基地,抚育管理国家和省重点林木良种基地作业面积50万亩,新建林木种子基地1万亩。
(二)持续推进珍贵树种和乡土阔叶树种种苗科技攻关。我省一直格外的重视珍贵树种和乡土阔叶树种选育工作,将其作为种业研发创新的重要方面,早在2003年启动林木种苗科技攻关项目时,就将樟树、闽楠等珍贵树种和乡土阔叶树种列为重点攻关对象,累计投入1700多万元用于乡土珍贵树种种质资源收集保存、优良材料选择与应用、优良材料无性快繁技术探讨研究等。截至目前,项目收集樟树、闽楠、南方红豆杉、福建柏等12个珍贵树种和乡土阔叶树种3500多份种质资源;选育了一批优良材料,全省珍贵树种和乡土阔叶树种累计审定品种122个、认定品种19个,涵盖杉木、油茶、木荷等物种;优化了一批生产急用的种苗繁育关键技术,采用低温层积和H2O2浸种层积处理茶籽提高龙眼茶发芽率达100%,切根育苗技术使得楠木裸根苗造林成活率提高到90%以上;制定了《芳樟工厂化育苗作业规程》。下一步,我局加继续加大人力、物力、财力投入,不断的提高我省珍贵树种和乡土阔叶树种良种选育水平。
近年来,通过组织实施乡土珍贵树种造林、“三沿一环”森林景观带建设、林分修复、森林抚育、封山育林等一系列举措,森林质量不断的提高。第八次、第九次一类清查成果显示,我省混交林面积比重由53.9%上升到55%,森林生态功能逐渐增强,经评估每年全省森林生态服务价值达1.22万亿元,是“十二五”末的1.5倍。今后,我们将持续推进树种结构调整,科学开展国土绿化美化,不断推进森林质量提升。
(一)持续推进造林绿化。一是优化国土空间布局。在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基础上,合理的安排年度绿化任务,实现落地上图,精细化管理。二是因地制宜,适地适绿。合理地布局绿化空间,科学选择绿化树种,积极采用乡土树种营造混交林,提高乡土珍贵树种比例。三是增强ECO碳汇能力。通过调整优化林分结构、树种结构,有效发挥森林、湿地、草原、土壤等的固碳作用。持续推进“三个百千”绿化美化行动,至2025年,计划完成植树造林400万亩、封山育林500万亩。
(二)强化森林可持续经营。坚持“质量并重,以质为先”思路,以调结构、提质量为主,着力开展森林抚育、退化林修复,优化森林结构和功能,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提高森林ECO质量、稳定性和碳汇增量。至2025年,计划实施森林抚育1500万亩。
(三)实施松林改造提升行动。加强松材线虫病防控,实施以马尾松为主要树种的林分改造提升行动,采取皆伐改造、带状采伐改造、择(间)伐抚育改造等技术措施,加大乡土珍贵阔叶树种造林,调整树种组成,精准提升森林质量,维护森林生态安全。至2025年,计划完成松林改造提升1000万亩。
(四)推进重点项目建设。持续推进国家储备林建设项目、武夷山森林和生物多样性保护项目(森林质量精准提升示范项目)等重点项目建设,通过集约人工林栽培、现有林改培、退化林修复等技术措施,提高森林质量,构建稳定、健康、优质、高效的森林ECO。至2025年,计划建设国家储备林50万亩,实施森林质量精准提升100万亩。
(一)实行采伐分类管理。对商品林和公益林采取不同的资源管理办法,实行森林分类经营管理。商品林由经营者依法自主经营,在不破坏生态的前提下,能采用集约化经营措施,合理规划利用森林、林木、林地,提高商品林经济效益;公益林以提高森林质量和生态服务功能为目标,只能进行抚育、更新和低质低效林改造性质的采伐,但因科学实验、防治林业有害生物等需要采伐的除外。
(二)从采伐政策上支持树种结构调整。一是鼓励和支持抚育采伐。人工商品林抚育采伐可以把明确保留林木的合理株数、目的树种伐后平均胸径不低于伐前平均胸径、不能造成“天窗”作为控制目标。县级林业主管部门或省属国有林场管理部门可对各类人工林伐后保留林木的合理株数标准作出规定。为培育大径材或套种珍贵树种的,可对近熟商品林实行抚育采伐。二是放宽低产林改造标准。对因不适地适树造成林分质量差、无培育前途、郁闭度在0.3~0.5的中幼和近熟人工用材林,经评审备案后,可按低产林做改造。三是支持精准提升森林质量。为培育复层林、异龄林,对人工商品林的皆伐伐区,可参照《森林采伐更新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适当保留少数的树木。四是改造提升重点生态区位商品林。允许其中的杉木、马尾松、桉树等人工林按照一般商品林政策进行采伐改造,采伐后引导按时营造乡土阔叶树种或混交林。
(三)关于按面积控制采伐的建议。我省曾在永安等地开展试点,但因《森林法》规定限制无法推广,在《森林法》修订时也提过相关的建议,但未被采纳。在现行法律下,暂时无法实施按经营面积采伐。同时,从近年限额执行情况看,采伐限额相对充足,且国家不再征收育林费,这为林业经营者集约经营创造了有利条件。
按照高水平发展的要求,加快转变林业发展方式,在保护好生态环境的前提下,充分挖掘林地的潜力,更好把资源和生态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实现“不砍树,也致富”。
(一)在产业特色上下功夫。继续培育壮大木材加工、竹产业、花卉苗木、森林旅游、林下经济等五个千亿产业,扶持发展森林康养和休闲旅游产业,快速推进林业碳汇交易,积极培育新增长点,厚植发展新动能。到2025年,全省新增县级以上林下经济示范基地100个、新增林下经济利用面积30万亩,重点建设8个竹产业融合发展重点县、15个创新型·成长型中小竹企培育项目。
(二)在产业富民上下功夫。贯彻落实我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规划,发挥林业在乡村产业振兴、生态宜居中的作用,以产业项目带动、林业生态扶持、有突出贡献的公司带动等方式,大力扶持群众发展特色林产业,加大政策宣传和技术指导力度,探索切实可行、可复制可推广的林业乡村振兴模式。同时,持续巩固林业生态扶贫成效,推动老区苏区、山区林区致富奔小康,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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