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作为陆地ECO的主体,是自然界功能最完善的资源库、基因库、蓄水库和能源库之一。森林对改善生态环境、维持生态平衡起着决定性的作用,森林也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是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桥梁与纽带。
加强生态建设,维护生态安全,是21世纪人类面临的共同主题,也是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基础。2003年中央、国务院作出了《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精确指出,在贯彻可持续发展的策略中,要赋予林业以主体地位;在生态建设中,要赋予林业以首要地位。省委、省政府历来格外的重视林业建设,把森林资源保护和发展提升到维护生态安全、构建和谐社会的战略高度,并于2004年出台了《关于全方面推进林业现代化建设的意见》。今后,浙江林业将围绕“生态建设、生态安全、生态文明”,坚持以生态建设为主的林业可持续发展道路,以资源保护和工程建设推动生态建设,以科学技术进步和精深加工推进林业产业体系升级,以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增强林业发展活力,全方面推进林业现代化建设,为国民经济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服务。
2004年,浙江省完成了第六次森林资源连续清查。为使全省社会各界更好地了解本省的森林资源状况,现将2004年森林资源连续清查的主要结果公布如下:
全省林地面积667.97万公顷,森林面积584.42万公顷。活立木总蓄积1.94亿立方米,森林蓄积1.72亿立方米。森林覆盖率57.4%(若按浙江省以往同比的计算方式,则森林覆盖率为60.5%),其他灌木林覆盖率3.1%,森林覆盖率居全国前列。
林地面积中,森林面积584.42万公顷,疏林地面积3.83万公顷,其他灌木林面积31.36万公顷,未成林地面积(含未成林造林地和未成林封育地)12.93万公顷,苗圃地面积3.35万公顷,无立木林地面积14.84万公顷,宜林地面积17.24万公顷。(林地各地类面积比例见图1)
森林面积中,乔木林面积420.18万公顷,竹林面积78.29万公顷,国家特别规定灌木林面积85.95万公顷。
按照林木类型的不同,活立木蓄积分为森林蓄积、疏林蓄积、散生木蓄积和四旁树蓄积。全省活立木总蓄积19382.93万立方米,其中:森林蓄积17223.14万立方米,疏林蓄积29.35万立方米,散生木蓄积1445.40万立方米,四旁树蓄积685.04万立方米。
活立木蓄积按组成树种划分:松木类蓄积7464.71万立方米,杉木类蓄积6437.99万立方米,阔叶树类4941.17万立方米,灌木树种类539.06万立方米。(活立木各组成树种蓄积比例见图2)
权属结构、林种结构、龄组结构和树种结构等在某些特定的程度上反映了森林资源的质量、功能和经营管理状况。
森林权属结构是森林经营管理的重要指标,反映了森林资源的所有制状况。按土地权属划分为国有、集体,按林木权属划分为国有、集体、个体和其他(如联营等)。
森林面积按土地权属划分:国有18.66万公顷,占3.19%;集体565.76万公顷,占96.81%。
森林面积按林木权属划分:国有17.70万公顷,占3.03%;集体323.94万公顷,占55.43%;个体240.38万公顷,占41.13%;其他2.40万公顷,占0.41%。在现有未成林造林地中个体及联营比例达60%。非公有制林业成效凸显,所有制形式和投资结构开始趋向多元化。
根据《森林法》,森林划分为防护林、特种用途林(以下简称“特用林”)、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其中:防护林面积158.26万公顷,特用林面积8.38万公顷,用材林面积305.26万公顷,经济林面积112.52万公顷。因受阔叶林保护的影响,目前本省薪炭林面积已很少。
根据树种的生物学特性和生长过程及经营利用方向的不同,乔木林按年龄大小划分为幼龄林、中龄林、近熟林、成熟林和过熟林。在乔木林中,幼龄林面积172.14万公顷,蓄积4210.70万立方米;中龄林面积173.32万公顷,蓄积8077.05万立方米;近熟林面积52.93万公顷,蓄积3413.01万立方米;成、过熟林面积21.79万公顷,蓄积1522.38万立方米。乔木林中,幼龄林、中龄林面积所占比重较大,二者合计的面积、蓄积分别占乔木林面积、蓄积的82.22%和71.35%。
浙江地貌复杂,既适应一些喜暖的华南区系种类繁衍,又适应较耐寒的落叶树种生长,构成了十分丰富的森林植被。全省有高等植物288科、1471属、4600种,其中木本植物109科、423属、1407种。境内既有百山祖冷杉、普陀鹅耳枥、夏蜡梅、羊角槭等浙江特有植物,还有长叶榧、白豆杉、银缕梅等珍稀濒危物种,这些植物具备极其重大的科学价值。
常绿阔叶林是浙江的地带性植被,但经过长期的人为活动,原生植被已几乎破坏无遗,次生的天然常绿阔叶林主要组成为壳斗科、樟科、山茶科、木兰科、竹亚科等常绿性种类;常绿阔叶林屡经破坏后,耐瘠薄、喜光的马尾松等针叶树种和枫香等落叶阔叶树种乘隙侵入或人工造林形成了过渡性的针叶林、针阔混交林或常绿落叶阔叶混交林。
全省乔木林按树种结构划分:针叶林面积257.91万公顷,蓄积11761.04万立方米;阔叶林面积119.90万公顷,蓄积3436.72万立方米;针阔混交林面积42.37万公顷,蓄积2025.38万立方米。乔木林的树种结构以针叶树种为主。
按浙江省历史沿用的优势树种组划分:松木林面积158.65万公顷,蓄积6833.81万立方米;杉木林面积125.22万公顷,蓄积6141.55万立方米;阔叶林面积109.74万公顷,蓄积4247.78万立方米;乔木经济林面积26.57万公顷。松木林、杉木林合计的面积、蓄积分别占乔木林面积、蓄积的67.55%和75.34%。
乔木林的树种组成比例、单位面积蓄积量、平均郁闭度和平均胸径是反映森林资源质量的重要指标。
乔木林中针叶林、阔叶林、针阔混交林的面积比为61∶29∶10。乔木林(不包括乔木经济林)单位面积蓄积量为43.76立方米/公顷,其中天然乔木林40.77立方米/公顷,人工乔木林50.69立方米/公顷。乔木林单位面积年均生长量为4.16立方米/公顷,平均郁闭度0.53,单位面积平均株数1266株/公顷,平均胸径10.4厘米。
天然林是大自然馈赠给人类的绿色瑰宝,在国家经济和生态建设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随着阔叶林资源保护工程和生态公益林建设工程的启动,天然林资源得到了有效的保护,逐步进入休生养息的发展阶段。
全省天然林面积316.98万公顷,占森林面积的54.24%;天然林蓄积11214.86万立方米,占森林蓄积的65.12%。
天然林面积按地类划分:乔木林275.57万公顷,占86.94%;竹林41.18万公顷,占12.99%;国家特别规定灌木林0.23万公顷,占0.07%。
天然林面积按林种划分:防护林124.98万公顷,特用林6.46万公顷,用材林184.83万公顷,经济林0.71万公顷。
天然乔木林按龄组划分:幼龄林面积146.99万公顷,蓄积4006.56万立方米;中龄林面积96.22万公顷,蓄积4769.47万立方米;近熟林面积25.17万公顷,蓄积1920.72万立方米;成过熟林面积7.19万公顷,蓄积518.11万立方米。幼龄林、中龄林合计的面积、蓄积分别占天然乔木林的88.26%和78.25%,天然乔木林以幼、中龄林为主。
人工林在恢复和重建森林ECO、提供林木产品、改善生态环境等方面起着慢慢的变大的作用。新中国成立以来,党和政府格外的重视人工林资源的培育,通过几十年的不懈努力,本省人工林资源有了较大发展。
全省人工林面积267.44万公顷,占森林面积的45.76%;人工林蓄积6008.28万立方米,占森林蓄积的34.88%。人工林面积按地类划分:乔木林144.61万公顷,占54.07%;竹林37.11万公顷,占13.88%;国家特别规定灌木林85.72万公顷,占32.05%。
人工林面积按林种划分:防护林33.28万公顷,占12.44%;特用林1.92万公顷,占0.72%;用材林120.43万公顷,占45.03%;经济林111.81万公顷,占41.81%。
人工乔木林按龄组划分:幼龄林面积25.15万公顷,蓄积204.14万立方米;中龄林面积77.10万公顷,蓄积3307.58万立方米;近熟林面积27.76万公顷,蓄积1492.29万立方米;成过熟林面积14.60万公顷,蓄积1004.27万立方米。幼龄林、中龄林合计的面积、蓄积分别占人工乔木林面积、蓄积的70.71%和58.45%,人工乔木林以幼、中龄林为主。
人工林面积按优势树种统计,人工杉木林面积最大,占全省人工林面积的31.32%;其他较多的依次是:毛竹林13.88%、马尾松林11.52%、柑橘9.67%、茶叶7.70%、油茶6.27%、蚕桑6.09%,7个优势树种(组)面积合计占全省人工林面积的86.45%。
经济林是森林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工业、农业、医药、国防等诸多领域提供了大量的原材料,对满足人民生活需求,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区域经济发展发挥着重要作用。
全省经济林面积112.52万公顷,占森林面积的19.25%。按主要经营目的不同,经济林划分为果树林、食用原料林、林化工业原料林、药用林和其他经济林,其中:果树林56.73万公顷,食用原料林37.35万公顷,药用林1.44万公顷,其他经济林17.00万公顷。
柑橘、油茶、茶叶、蚕桑和板栗是本省的五大经济树种,合计占经济林面积的80.25%,此外,山核桃、杨梅、香榧、厚朴等特色经济林也发展迅速。建设特色基地,实施集约经营,优化品种结构,突出发展名、特、优、新品种,仍是经济林发展的主要方向。
竹林具有生长快、周期短、产量高、用途广、效益好的特点,竹产品在人们生产和生活的许多领域被广泛利用。浙江省是全国重点产竹省份, 素有“世界竹子看中国,中国竹子看浙江”之美誉,栽培加工历史悠远长久,竹林面积占全国的七分之一,竹业产值约占全国三分之一,竹产业在全省农业和农村经济中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全省竹林面积78.29万公顷,其中:毛竹林65.35万公顷,占83.47%;杂竹林12.94万公顷,占16.53%。毛竹总株数166089万株,其中:成片林分毛竹152682万株,散生毛竹13407万株。每公顷立竹量2336株,当年生新竹占12.3%。
灌木林分为国家特别规定灌木林(浙江基本上为经济价值较高的灌木经济林)和其他灌木林两类,灌木经济林为国民经济建设和丰富人民生活提供了大量的林果、药用及食用原料。其他灌木林因其较强的耐干旱、耐瘠薄特性,有着非常强的复壮更新和自然修复能力,在乔木树种难以适应的土壤瘠薄、坡度陡峭区域常能形成稳定的植被群落,在减轻水土流失、涵养水源等方面生态防护效益显著。在城乡绿化中,灌木对美化环境也具有较重要的作用,对改善生态环境具备极其重大的意义。
全省灌木林面积117.31万公顷,占林地面积的17.56%,其中:国家特别规定灌木林85.95万公顷,占灌木林面积的73.27%;其他灌木林31.36万公顷,占26.73%。
林业分类经营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根据社会对生态和经济的需求,按照对森林多种功能主导利用方向的不同,将森林(林地)相应地划分为生态公益林(地)和商品林(地)两大类,分别按各自的特点和规律运营的一种新型的林业经营管理体制和发展模式。其中,生态公益林(地)是指以保护和改善人类生存环境、维持生态平衡、保存物种资源、科学实验、森林旅游、国土保安等需要为主要经营目的的森林、林木和林地。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全省重点生态公益林面积的通知》(浙政办[2004]119号),全省共实施重点生态公益林面积194.95万公顷,占全省林地面积的29.2%。其中国家级公益林63.33万公顷,省级公益林131.62万公顷,分别占重点生态公益林面积的32.5%和67.5%。
森林是陆地ECO的主体,它对改善生态环境、维持生态平衡起着决定性的作用,森林也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物质基础,是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桥梁与纽带。对森林生态状况做调查和评价,是生态建设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需要。
森林结构包括群落结构、林层结构和树种结构三项因子,是体现森林结构发育程度及反映森林生态功能状况的重要因子。
乔木林面积中,具有乔、灌、草三个层的完整结构面积227.72万公顷,仅有乔、灌层或乔、草层的较完整结构面积185.98万公顷,仅有乔木层的简单结构面积6.48万公顷,可见全省乔木林的群落结构比较完整。
乔木林面积中,针叶纯林面积158.31万公顷,阔叶纯林面积35.92万公顷,针叶相对纯林面积67.02万公顷,阔叶相对纯林面积30.87万公顷,针叶混交林面积32.58万公顷,针阔混交林面积42.37万公顷,阔叶混交林面积53.11万公顷。从乔木林的树种结构看,纯林所占比重较大,且以针叶纯林为主,混交林相对较少。
自然度反映现实森林类型与地带性原始顶极森林类型的差异程度,是反映森林质量和生态状况的一项重要指标。处于演替后期、顶极树种显而易见,自然度为Ⅲ级及其以上的森林面积33.03万公顷;人为干扰很大,处于演替逆行阶段的次生林,自然度为Ⅳ级的森林面积283.95万公顷;人为干扰强度极大,处于难以恢复的逆行演替后期(包括各种人工林),自然度为Ⅴ级的森林面积267.44万公顷。总体而言,由于人为活动的长期影响,浙江省原始林或接近原始的次生林面积非常少,森林类型自然度等级不高。
根据林木的生长发育、外观表象特征及受灾程度,将森林划分为健康、亚健康、中健康、不健康4个等级。从森林健康情况看,浙江省健康等级达到健康、亚健康的森林面积占比分别是88.45%和8.23%,健康等级为中等和不健康的面积比例占3.07%和0.25%。总体而言,全省森林健康情况良好。
从森林灾害的受害状况看,没有受害的森林面积570.07万公顷,占97.54%,遭受了不同程度的各种森林灾害的面积14.35万公顷,占2.46%。其中灾害等级达到轻、中、重度的受害面积占森林面积的占比分别是1.68%、0.70%和0.08%;从受害森林面积的各灾害类型看,森林病虫害面积占71.63%,森林火灾占13.38%,气候灾害占5.02%,其他灾害类型占9.97%。从受灾面积和受灾程度看,全省森林受各种灾害危害较轻,遭受的灾害以病虫害为主,其次为森林火灾,受灾程度以轻中度为主。
森林生态功能是指森林ECO及其生态过程所形成的有利于人类生存与发展的生态环境条件与效用,包括水源涵养功能、水土保持功能、气候调节功能、环境净化功能、生物多样性保护功能等。通过利用反映森林生物量、生物多样性和森林结构的有关特征因子,按相对重要性来综合评定森林生态功能等级,以此作为评定森林生态系统整体生态功能的相对数量指标。全省森林面积中,森林生态功能好、中、差三个等级的占比分别是0.37%、78.04%和21.59%。全省森林的森林生态功能指数为0.4628,浙江省的森林生态功能属中等偏下。
生物多样性包括ECO多样性、物种多样性和遗传多样性三个层次,本次调查仅对生态系统多样性进行监测。反映生态系统多样性的指标包括:各森林类型(或植被类型)的面积和百分比;各森林类型按龄组的面积和百分比;各森林类型按林种的面积和百分比。具体按植被类型多样性、森林类型多样性、乔木林按龄组的多样性和乔木林按林种的多样性等四个方面做评定,其评价指标为Shannon指数和Simpson指数。各类型生物多样性指数详见表1。
总体而言,浙江省的生物多样性总体上属于中等偏上水平,全省植被类型、森林类型、乔木林龄组类型和乔木林林种类型较丰富,但乔木林的龄组和林种分布不理想,乔木林按龄组的多样性和按林种的多样性较低。
浙江地处中国东南沿海,地貌复杂,有山地丘陵、谷地、平原等多种类型,进而影响气温、降水、风、湿度、日照等气候因素及土壤的形成,使浙江森林植被因南北地理位置不同,又以地势的高低、地形的变化而差异。
根据浙江自然地理特征,全省分为浙北平原、浙西北中低山、浙中丘陵盆地、浙南中山、浙东南沿海五个自然地理分区,森林资源总的趋势是西南部山区的林区县(市)森林资源多,北部平原和东南沿海地区的非林区县(市)森林资源少。(各地理区域森林面积占全省的比例见图3)
本区位于浙江东北部、太湖以南的杭州湾两岸,是浙江省经济最发达的地区,区内地貌以平原为主,地势低洼、水网密布,具典型的江南水乡风貌,但森林资源较少。全区林地面积61.29万公顷,占全省林地面积的9.18%,森林面积56.03万公顷,森林覆盖率32.55%。活立木总蓄积1293.51万立方米,占全省活立木总蓄积的6.67%,其中森林蓄积937.99万立方米。
本区位于浙江西部山区,是浙江省竹木重点产区,山地广阔,人口密度较低。全区林地面积143.41万公顷,占全省林地面积的21.47%,森林面积120.67万公顷,森林覆盖率68.66%。活立木总蓄积4552.38万立方米,占全省活立木蓄积的23.49%,其中森林蓄积4157.66万立方米。
本区位于浙江中部、中东部腹地,是浙江主要商品粮基地和多种经营内容较多的农业经济综合区,也是经济比较发达的地区之一。全区林地面积139.58万公顷,占全省林地面积的20.90%,森林面积126.17万公顷,森林覆盖率58.88%。活立木总蓄积3587.03万立方米,占全省活立木总蓄积的18.51%,其中森林蓄积3250.68万立方米。
本区位于浙江南部,是浙江森林资源最多和商品材生产量最大的林区,区内地貌以中低山为主,山地广阔,交通不甚方便。全区林地面积221.94万公顷,占全省林地面积的33.22%,森林面积195.84万公顷,森林覆盖率71.01%。活立木总蓄积7637.53万立方米,占全省活立木总蓄积的39.40%,其中森林蓄积6854.18万立方米。
本区位于浙江东南部沿海地区,是浙江省沿海经济发达地区,依山面海,海岸线长而曲折,港湾和岛屿众多。全区林地面积101.75万公顷,占全省林地面积的15.23%,森林面积85.71万公顷,森林覆盖率47.61%。活立木总蓄积2312.48万立方米,占全省活立木总蓄积的11.93%,其中森林蓄积2022.63万立方米。
浙江江河众多,自北而南有苕溪、钱塘江、甬江、椒江、瓯江、飞云江、鳌江7条主要水系,浙、赣、闽边界河流有信江、闽江水系,还有别的众多的小河流等。其中,除苕溪注入太湖水系、信江注入鄱阳湖水系,二者属长江水系外,其余均独流入海。流域林地面积大于100万公顷的河流有钱塘江、瓯江两条。(各流域森林面积占全省的比例见图4)
钱塘江是浙江省第一大江,涉及丽水、衢州、金华、台州、杭州、嘉兴、绍兴、宁波等八个市40个县(市、区),干流上游有南、北两源,中游为富春江,下游为钱塘江。新安江为北源干流,源出安徽省休宁县怀玉山主峰六股尖东坡,兰江为南源干流,源出安徽省休宁县南部的青芝埭尖北坡,流长以北源为长,总长668公里。主要支流有曹娥江、浦阳江、婺江、乌溪江、分水江等。
钱塘江流域面积占全省国土面积的43.04%,林地面积296.64万公顷,占全省林地面积的44.41%;森林面积260.73万公顷,占全省森林面积的44.61%;森林覆盖率为59.51%。活立木总蓄积9042.51万立方米,占全省活立木总蓄积的46.65%。森林蓄积8274.87万立方米,占全省森林蓄积的48.04%。
森林面积中,乔木林面积186.99万公顷,竹林31.12万公顷,国家特别规定灌木林42.62万公顷;天然林136.23万公顷,占森林面积的52.25%;人工林124.50万公顷,占47.75%。
瓯江为浙江第二大江,地跨丽水、金华、台州、温州四个市18个县(市、区),发源于百山祖锅帽尖,干流长388公里。主要支流有小溪、松阴溪、好溪、楠溪江等。
瓯江流域面积占全省国土面积的17.97%,林地面积141.26万公顷,占全省林地面积的21.15%;森林面积120.67万公顷,占全省森林面积的20.65%;森林覆盖率为65.97%。活立木总蓄积4629.03万立方米,占全省活立木总蓄积的23.88%。森林蓄积4073.84万立方米,占全省森林蓄积的23.65%。
森林面积中,乔木林面积92.41万公顷,竹林12.93万公顷,国家特别规定灌木林15.32万公顷;天然林76.13万公顷,占森林面积的63.09%;人工林44.53万公顷,占36.91%。
浙江省现有90个县级行政单位,其中51个林区县,39个非林区县。林区县中:龙泉、遂昌、景宁、松阳、庆元、开化、淳安、临安、安吉等9个县(市)为重点产材县,其余42个县(市、区)为一般林区县。重点产材县、一般林区县、非林区县占全省土地面积的比例分别是22.0%、59.4%和18.6%。
重点产材县林地面积185.07万公顷,占全省林地面积的27.71%;森林面积162.57万公顷,森林覆盖率72.39%。活立木总蓄积7139.35万立方米,占全省活立木蓄积的36.83%,其中森林蓄积6472.78万立方米。
森林面积中,乔木林124.98万公顷,竹林22.51万公顷,国家特别规定灌木林15.08万公顷,分别占森林面积的76.88%、13.85%和9.27%;天然林85.95万公顷,人工林76.62万公顷,分别占森林面积的52.87%、47.13%。
一般林区县林地面积416.58万公顷,占全省林地面积的62.36%;森林面积363.67万公顷,森林覆盖率60.18%。活立木总蓄积10879.30万立方米,占全省活立木蓄积的56.13%,其中森林蓄积9752.54万立方米。
森林面积中,乔木林265.75万公顷,竹林42.85万公顷,国家特别规定灌木林55.07万公顷,分别占森林面积的73.08%、11.78%和15.14%;天然林206.37万公顷,人工林157.30万公顷,分别占森林面积的56.75%、 43.25%。
非林区县林地面积66.32万公顷,占全省林地面积的9.93%;森林面积58.18万公顷,森林覆盖率30.76%。活立木总蓄积1364.29万立方米,占全省活立木蓄积的7.04%,其中森林蓄积997.82万立方米。
森林面积中,乔木林29.45万公顷,竹林12.93万公顷,国家特别规定灌木林15.80万公顷,分别占森林面积的50.62%、22.22%和27.16%;天然林24.66万公顷,人工林33.52万公顷,分别占森林面积的42.39%、57.61%。
受自然灾害和人类活动的长期影响,浙江森林不断演变。1949年新中国成立之前,本省的森林资源破坏严重。
新中国成立以后,全省开展了大规模的植树造林和封山育林,森林资源进入了恢复发展时期。特别是近年来,随着森林资源保护和林业建设的慢慢地增加,森林面积、蓄积持续不断的增加,结构逐步改善,质量有所提高,森林资源呈现了良好的发展势头。
第一阶段,从1949年到1979年,森林资源主要处于以木材利用为中心的发展阶段。森林资源由于大炼钢铁遍地烧炭以及三年自然灾害全面垦山等原因而遭受严重破坏,到20世纪60年代中期全省森林资源水平达到最低点。60年代中期以后进入稳定时期,在“普遍护林护山,大力造林育林,合理采伐利用”的方针指导下,到70年代中期森林资源开始慢慢地回升。在林种结构中,用材林所占比重高达95%以上,防护林所占比重不足5%,反映了以木材利用为主的林业经营思想。这一时期,林业作为基础产业,为国民经济的恢复和发展作出了很大贡献。
第二阶段,从1979年到1999年,森林资源处于木材利用为主,兼顾生态建设的发展阶段。这一时期,坚持“以营林为基础,普遍护林,大力造林,采育结合,永续利用”方针,全省开展了大规模的“基地造林”、“世代造林”、“五年消灭荒山、十年绿化浙江”等一系列造林绿化举措,大幅度减少了无林地面积,取得了人工乔木林、竹林、经济林的大发展,并为森林资源的可持续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同时,陆续启动了平原绿化、“太防林”、“海防林”体系建设等林业生态建设工程。1979年~1999年的全省森林资源清查结果为,本省森林面积、蓄积出现了稳步增长的良好局面,森林覆盖率从33.68%增加到54.41%,但乔木林单位面积蓄积量、林分质量基本不变。用材林所占比例下降为77%,防护林、特用林所占比重有所加大,以木材生产